(原标题:自行脱党的张天强,被党内除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主动“围猎”他人,大搞会所腐败,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从财政部离职后违规接受原任职务业务范围内企业聘任;
离职后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缴纳党费,处于自行脱党状态……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31日消息,原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张天强,被给予党内除名处置,涉嫌受贿罪、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4年6月,张天强(正司长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信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12月31日的通报显示,张天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甘于被“围猎”,主动“围猎”他人,让他人支付其与家人朋友的旅游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大搞会所腐败,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 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干部职工的录用方面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从财政部离职后违规接受原任职务业务范围内企业聘任; 离职后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缴纳党费,处于自行脱党状态; 利用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离职后利用原任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款项,数额特别巨大。 张天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其行为涉嫌受贿罪、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财政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张天强党内除名处置。河南省信阳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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