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 市场监管总局昨日公布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试行)》(下称《基准》),共18条,明确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行政处罚裁量的依据、步骤、阶次、考量情节和因素等。主要包括明确五种适用情形,说明实施行政处罚的指导原则并列明行政处罚对象的确定原则;根据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分别制定处罚步骤;根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根据裁量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基础上,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配合调查程度、合规建设等因素,设置六项下调因素和三项上调因素,调整后确定对经营者的罚款数额;明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法律适用、调整和实施等。此外,《基准》设置7个案例,对不同情形的案件罚款裁量方式进行辅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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