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宏观:逐条分析财税体制改革任务与背后逻辑

罗志恒/晁云霞 2024-07-24 08:30:44
机构研报 2024-07-24 08:30:44 阅读

2023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各方对此高度关注,寄希望于财税体制改革解决短期财政形势紧平衡、激发地方政府活力,更好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今年7 月21 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全文发布。其中,《决定》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章节的一个部分,从健全预算制度、健全税收制度和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等三大方面,详细部署了未来五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方向。

    总体上看,《决定》中财税体制改革安排是奔着问题改的、奔着目标去的,有三条主线:一是侧重解决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面临的财政困难,通过“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和“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等方式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二是为国家重大战略落地提供制度支持和财力保障,包括“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完善绿色税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三是朝着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的方向迈进,包括“将政府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一预算分配权,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

    从写法看,不同于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体制改革部分预算、税制、中央与地方关系三大部分独立成段的表达,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写法上各部分有交织,主要是因为要通过拓展地方税源、完善转移支付、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合理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非税收入下沉等方式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比如,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不在预算部分,而在中央和地方关系部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放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不在税制改革部分,而在中央和地方关系部分;“提升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程度”放在中央和地方关系部分,没有单列省以下财政体制。上述安排更体现了财税体制改革鲜明的问题导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稳定税负”和“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等内容没有在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及。

    总之,财税体制改革部署为解决财税领域重大问题、健全宏观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指明了重要方向。

    风险提示:外部冲击超预期、财税体制改革举措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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