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研究: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解读
核心内容
7 月21 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和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表述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完全一致,说明改革的根本方向没有变化。在改革的总目标下,《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会对“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概念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解读,以下主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方面,《决定》明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是根本,政府是通过公共政策手段去解决市场失灵,是从治理层面去弥补不足,而不是资源配置层面。国有企业方面,“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一些地方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追求大而全,公报特别强调因地制宜,这要求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利用科技创新,尤其是数字经济,推动传统经济的改造和升级,而不是简单抛弃。近几年,我国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本次全会进一步提出,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可见,新型举国体制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城乡发展不均始终是中国面临的一个较大问题,本届全会将其作为一项改革重点,其中提到,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涉及基层治理的问题,地方政府承担了公共服务的职责,但往往缺乏相应的财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本次重点工作。增加地方财力方面,涉及消费税的下划、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在一定幅度内自主决定地方附加税税率、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等。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调整给一些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的地方财政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决定》指出要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决定》还表示将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我们认为此举能够更好地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债务风险。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决定》中“安全”一词出现41 次,高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24 次。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们认为未来将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国家安全工作各领域的治理体系。
风险提示:政策理解和解读不到位,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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