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研究:顶层政策强调绿色消费 电价机制有望逐步完善
事件描述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文件)。
事件评论
最高层顶层设计,能源低碳化转型再获强调。与此前发布的文件不同,此次发文主体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直接发文,彰显党和国家对清洁绿色低碳转型的高度重视,未来我国清洁低碳化转型有望加速推进。意见表示,坚持先立后破,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煤电作为能源保供核心主体,对电力的保供作用在未来数十年中仍无可替代。对于非化石能源而言,意见表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作为能源绿色消费的核心主体,未来对于我国能源低碳化转型依然发挥关键作用,非化石能源的高速发展依然是我国既定国策。为保障非化石能源的消纳与高速发展,意见同时强调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因此整体而言,未来我国能源电力领域依然将兼顾非化石能源的快速发展与传统能源的安全保障,体制机制的改革将进一步捋顺不同类型电源的协同关系。
政府引导绿色消费,价格机制有望逐步完善。为鼓励绿色消费,意见明确指出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我们认为政府的优先采购,有望发挥杠杆效果,对全社会绿色消费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绿电交易的需求有望加速扩容。此外,意见同时提出,完善绿色转型价格及市场化政策。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因此在价格机制的持续优化下,调节性电源与新能源的价格机制有望进一步完善,我们一直强调的以火电为代表的灵活调节性电源价值有望被定价,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再一次表明,绝对的低电价绝非国家层面追求的方向,合理的价格杠杆更有利于节能降碳政策的推进以及经济的转型升级。同样的,国家推动绿色环境属性体现的绿电及绿证交易市场持续扩容,也同样表明工商业用户合理支付能源转型的成本是政策引导方向,绝对的低电价也并非政策的取向。这对于绿电同样较为关键,绿电绿证市场的快速扩容将有效缓解绿电在市场化交易过程中的电价压力,绿电的收益率也将得到保障,绿电板块的投资价值再次获得政策加持。
投资建议:我们在2 月份发布的《长夜将明,再论新能源产业链机遇》就明确表示,2024年绿电电价政策有望集中发力,无论是内蒙古要求2024-2025 年陆续落实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强制配额制,还是《2024-2025 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全国新增高耗能非化石能源消费不低于20%,均是我们强调逻辑的集中体现。我们依然看好绿电板块的配置机遇,推荐关注优质火转绿公司华润电力、国电电力、中国电力、福能股份及纯绿电公司龙源电力H 和三峡能源。低波稳健资产推荐中国核电、中国广核、长江电力和国投电力。
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存在恶化风险;
2、绿电市场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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