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宏观:数字经济时代财税体系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摘要
中央正在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财税体系离不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离不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目标。
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目标1、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面临五点新形势:
一是经济增速换挡,税收收入增速也在换挡,同时“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二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对财税体系产生了较大的压力和冲击;三是人口流动尤其是人口向都市圈城市群聚集,这与基于静态条件下的财税体制设计产生了冲突;四是税制结构和财税体系与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战略目标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五是当前各地方政府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逐步增加。
2、1994 年分税制改革解决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问题,解决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是仍留下四个问题:
一是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清;二是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三是地方税体系的构建问题;四是转移支付中有大量的共同事权的转移支付,真正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占比并不高。
3、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新目标在于:
短期目标是解决当前财政紧平衡、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和债务不断增加的问题。
中长期目标是解决财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支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服务重大国家战略。
二、数字经济时代财税体系的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2023 年数字经济占经济比重已经达到40%,数字经济核心增加值占10%。数字经济既包括数字产业化,也包括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比重相对低,产业数字化的比重相对高。
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既有的财税制度提出了新的问题,总结来看有必要思考五个问题:一是数据要素产生的价值属于企业还是社会?如何对新增价值征税?既有的税收体系难以解决;二是税源、税基需要做新的界定;三是税源分布更加不均衡,税收与税源背离;四是数字经济发展是否加剧了群体和区域间的公平问题;五是数字经济发展对税收征管正向和负向的冲击。
1、当前财政面临紧平衡和宏观税负下行的问题,需要探索新的财政和税收收入的来源
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此提供了可能性,我们提出可以探索构建数据财政体系, 这是由当前和下一阶段财政经济形势决定的:
构建数据财政体系是稳定宏观税负的必要。靠开征新税种、提高收费、土地出让收入和股权财政都不是稳定宏观税负的好办法。数字经济既然在经济中的占比提高了,那意味着税收制度也要相应跟进,这是稳定宏观税负的必要。
构建数据财政体系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必要。能否有一种新的思路,不仅考虑压降分子端的债务,而且考虑做大分母端的资产,比如通过把数据资源变成数据资产,从而做大政府拥有的资产规模,自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也就下降了。
构建地方税体系的必要,数据财政可以作为地方税体系的一个来源。要开拓新的思路,拓展新的税源和收入来源,数字经济对应的数据财政恰恰能为地方政府提供这样的收入来源。
工业经济时代下的财税体系是顺周期性的。相对工业经济时代的税收与PPI的强关联性,数字经济和数据财政的稳定性相对更高,能够发挥出逆周期调节的作用。
2、数据财政的三个层次和两个来源:
数据财政有三个层次:一是既有的税收体系下对数字经济的征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已有税收体系的完善);二是基于数据资产是否要开征新的税种,比如数字资产税(是否开设新税种);三是政府作为产权所有人拥有的这些数据经过加工整理后,转让给市场取得的收入。
数据财政的两个来源:一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所取得的税收;二是政府本身是数据资产的产权所有人。
3、构建数据财政体系仍然需要解决的四个问题:
一是数据资产的权利归属问题,权利归属界定是利益归属、利益分配的前提;二是定价问题,有必要构建一种能使价格公允、科学地反映资源稀缺性程度的价格机制;三是数据财政如何内嵌到既有财政体制中,税收如何分成等。比如数据资产税是中央税、共享税,还是地方税?如果是中央税,地方政府就没有积极性;如果是地方税,则地方有积极性,但由于数据资源的区域分布差异,导致会出现区域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所以,怎样内嵌到既有的财政体制以及对当前中央和地方总体财力分布不会造成大的冲击,这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是不管数据财政未来走向何方,我们做探索是必要的。但是,未来要坚持促进数字经济和呵护行业发展,不能为了税收而忽视了行业的发展。所以探索数据财政要从长计议,不能不顾经济形势。要坚持统筹行业调控和合规监管,坚持规范与发展,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顶层设计思路。总之,要先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然后再讲税收,顺序不能搞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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