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宏观:采取更大力度的举措扭转经济下行压力

罗志恒 2024-09-27 13:02:15
机构研报 2024-09-27 13:02:15 阅读

  摘要

      中国经济总体处于疫后恢复期,要采取更大力度的举措扭转下行压力,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供需失衡,破除重供给轻需求的制度障碍。要优化房地产政策释放增量需求、扭转房价下行预期,也要进一步加大国债发行力度支持地方化债,推动地方从应急状态回归常态。

      一、要破除重供给轻需求的制度障碍

      总体上看,上半年中国经济总体处于疫后恢复期,上半年实现5.0%的增长难能可贵。与此同时也需要注意到,二季度GDP 同比增速较一季度下行了0.6个百分点,从8 月PMI 和PPI 的情况看经济还有压力,因此要采取更大力度的举措扭转下行压力。

      当前经济的主要矛盾是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引发的供需失衡,继而导致经济实际增速与名义增速的背离、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的背离,对预期和信心、消费和投资的有效提振产生了一定影响。经济运行的分化也要引起高度重视。

      要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供需失衡,而非简单采取供给侧去供给或者需求侧扩大需求的政策,要破除重供给轻需求的制度障碍。

      二、尽快扭转房地产价格下行预期

      房地产和地方财政是影响经济运行的两个核心变量。在讨论具体政策方向的时候,还是要明确政策的目标,政策的锚在哪里?面临不同的发展阶段,从供给短缺到需求不足,要有新的视野,要重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体系。

      第一,高度重视物价指标,经济增速目标更加重视名义GDP 增速,在保留实际GDP 增速目标的基础上,探索某种形式的名义GDP 目标制,凝聚稳增长力量。第二,财政政策应更多盯住支出增速,而非赤字率,真正做到逆周期调节。第三,货币政策应更多关注实际利率,即名义利率减通胀水平,货币政策的通胀目标应该是对称的,应对物价下行压力与抗击通胀同等重要。

      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当前经济持续回升。

      财政政策方面,一是研究追加赤字、增发国债,弥补土地出让收入等下行引发的支出偏慢,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二是加快专项债发行进度。三是优化“化债”政策,创造条件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推动地方政府从应急状态回归常态。

      货币政策方面,一是该降准降准,该降息降息,提振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需求。二是积极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的金融支持。三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减轻居民还贷压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房地产政策方面,要继续优化房地产政策,尽快扭转房地产价格下行预期。

      三、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而非债务规模

      总体上看,中国的地方债务风险是可控的,看到风险的同时也要坚定信心,不必过于悲观。地方债务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因此债务问题的解决也要循序渐进。

      要充分肯定一揽子化债取得的积极成效,要进一步巩固实施效果,同时优化化债方案,推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和能力的回升,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第一,继续盘活资源资产,强化资源统筹。第二,继续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中央发国债转贷给地方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贷款等方式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第三,发挥金融与财政的协同作用化解政府债务。第四,总体上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和“中央不救助”的原则,但是需设定中央政府救助的前提条件,避免道德风险。

      非税收入有不同口径,严格上讲土地出让也属于非税收入,不能简单粗暴看待非税收入上涨,要看结构;要肯定盘活闲置资源的积极贡献,但也要坚决制止“税不够费来凑”的现象。

      短期的经济社会稳定为长期改革提供环境,中长期改革能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更好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将之对立起来。

      四、要发挥财政在收入分配改革等方面的作用

      财政不仅能作用于投资,而且还能作用于消费,所以要系统看待财政的作用。

      消费主要取决于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因此要解决消费问题必须解决这两个问题。财政可从短期和中长期两个维度出发,支持扩大消费。

      从短期看,市场寄予厚望的发放消费券或者现金补贴的方式能够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这种方式可以在短期内提高居民购买力,但是不具备可持续性,且可能面临地方财政困难的现实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消费不振的问题,则要从中长期的制度变革出发,尤其要发挥财政在收入分配改革、缩小贫富分化程度、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等方面的作用。

      五、延迟退休是缓解社保对财政压力的办法之一三中全会《决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但仍有一些改革措施需要细化和进一步研究。

      第一,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优化中央对地方的多元目标考核机制,避免政府支出责任无限扩张。

      第二,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占比,要配合中央行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

      第三,稳定宏观税负仍然有必要作为下一步改革的重要考量。

      第四,改革可以采取渐进、试点的方式推进,要避免引发收缩效应,设定清楚的时间表、路线图。

      第五,要提前研究社保对财政的压力,延迟退休是其中的办法之一,三中全会已有部署,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大财政”的思维和视角,避免就财政谈  财政。

      第六,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在不同区域的支出标准,既实现大致均等,又能避免层层提标扩围引发的支出责任过于扩张。

      第七,认真研究百年未有之变局背景下财政理念和财政调控逻辑基础是否应该有新的变化,要未雨绸缪地研究和应对经济下行期结构调整的一般规律。

      积极财政政策的衡量标准等有必要进一步形成各方共识。

      第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实现的目标较多,要区分轻重缓急和平衡多元目标,结合财税领域面临的问题、国家重点发展战略规划、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税收征管能力、社会可接受程度等情况制定可操作的实施路径,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调整。

      风险提示:外部冲击超预期、政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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