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行业点评报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细则等多项意见推出在即
投资要点
2024 年10 月10 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用有关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1、破除不敢、不愿、不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
2、两个着力、一个规范:着力激发供数动力+着力释放用数活力+规范授权运营活动
3、预期产生效果:
1)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2)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孤岛”+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3)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4)促进数据产业发展: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4、配套政策(运营+定价)同步更新:数据局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数据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
5、海量数据已然积累,人社、气象、电力等部门单位已经开始积极探索:近年来,国办已经发布了6 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还有4 批垂管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清单,共享调用次数超过了5400 亿次,累计交换垂管数据超过6.8 亿条。截至今年7 月份,我国已经有243 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开放的有效数据集超过了37 万个,最近八年来增长了44 倍。
6、隐私数据有序开放: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有序开发利用。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7、价格机制健全正在进行时:数据局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会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按投入和贡献取得合理的回报。
8、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建立制度摸清底牌+建立资源发现渠道实现广而告之发现高价值数据。数据局正在会同各方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谁来登记、登记什么、怎么登记”等重点问题,明确登记主体、范围、要求、内容,规范登记流程。《暂行办法》很快就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支持数据基础设施、资源汇聚治理、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安全防护的底座支撑能力。
相关标的:
政府侧数据:新点软件、山大地纬、云赛智联、广电运通、易华录、深桑达、太极股份
企业侧数据:卓创资讯、上海钢联、每日互动、三大运营商、汇纳科技、中远海科、航天宏图、小商品城、每日互动
数据加工方:用友网络、三维天地
细分场景(金融、医疗):山大地纬、久远银海、银之杰、国新健康、中科江南
风险提示
政策不及预期、项目推进速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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