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点评:央行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落地 资本市场将迎增量资金
事件:10 月18 日,央行正式公告启动两项政策工具,一是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二是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此次公告较10 月10 日央行公告细化了交易模式与主体、互换期限、质押物、折扣率五项交易要素,政策工具推进节奏有望加快。1)交易模式与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首批20 家证券、基金(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等)等机构申请额度超过2000 亿元。2)互换期限:互换期限1 年,可视情展期。3)互换费率: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4)质押物: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 成分股和公募REITs 等。5)折扣率: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
互换便利实行专项额度管理,不占用存量额度,并放宽券商相关经营性指标要求。1)参与互换便利换入国债、互换央票、通过银行间市场的融资行为,不占用银行间市场债券借贷规模,不计入债券交易正回购余额。2)参与互换便利借入的国债、互换央票,不纳入“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分子计算范围;开展相关自营投资、做市交易持有的权益类资产,不纳入”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分子计算范围。3)参与互换便利提交的质押资产,按照当前自营持仓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无需调整为”已冻结或质押“。换入的国债、互换央票及回购融资后开展自营投资、做市交易持有的权益类资产,不计入表内资产总额、减半计算市场风险和所需稳定资金。符合条件的投资,经公司内部评估后可纳入其他权益工具核算。此外,监管规定相关融资资金可部分用于对冲互换便利方向性投资的市场风险,原则上不得超过融资资金规模的10%。
股票增持再贷款方面,此次公告全方位明确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央行、监管要素,整体符合预期。一是上市公司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条件、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开立单独的专用账户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等;二是确定21 家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发放贷款以公司正式披露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并纳入统一授信、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等;三是人民银行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 亿元,年利率1.75%,期限一年,可视情况展期、再贷款按季度发放。
投资分析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政策落地将会给资本市场带来稳定的增量资金,相关规定考虑到了券商风险控制指标、业绩稳定性等因素,建议关注后续非银机构实际入市的进度。此外,首批申请的额度为超过2000 亿元,占首期操作额度5000 亿元的40%,我们建议关注后续保险机构的申请进度。我们建议重点关注两条主线:①受益于资本市场改革的头部机构,推荐华泰证券、中国银河、中信证券、招商证券(新增)、中金公司;②并购重组类券商,推荐国泰君安、海通证券、浙商证券等。此外,我们建议关注受益于市场交投活跃度回暖的金融信息服务标的:东方财富。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波动、券商自营投资业绩不及预期、后续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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