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互换便利操作细则发布 市场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核心要点:
互换便利打开非银机构加杠杆空间,将进一步增强股票市场稳定性10 月18 日,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当日,证监会批复同意20 家证券基金公司参与互换便利。
操作细则:(1)交易对手方: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2)互换期限:1 年,可视情展期。(3)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4)质押品种: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 成分股和公募REITs 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中债信用增进公司进行盯市管理,补仓线设置不低于75%。
此外,互换操作获得的利率债只能质押(在银行间市场回购融资),不得卖出。(5)资金投向: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换入的国债或央票不计入“固收自营/净资本”指标,换入的股票不计入“权益自营/净资本”,并且换入后交易的股票不计入表内资产,市场风险、所需稳定资金指标减半计算。买入的股票可用融资资金进行对冲,但对冲规模不能超过融资金额的10%。(6)互换规模: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 家,首批申请额度超2000 亿元。
参与机构:首批机构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中泰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中信建投、兴业证券、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等20 家公司。
从操作细则可看出监管层在风控指标上给予了券商较大空间,鼓励券商积极参与互换并投资权益资产。因此,互换便利提升了券商加杠杆的空间,有利于投资规模与投资收益增长,增厚净利润,进而提升ROE 中枢。另一方面,互换便利为券商、基金等非银机构提供了融资渠道,在市场陷入危机时能够及时提供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了股票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设立3000 亿元回购再贷款,有助于增强股东回报并提振投资者信心10 月18 日,央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 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 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 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 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股票回购是提高股东回报和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手段,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较为常见。证监会去年底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规则,优化了回购条件和流程,而回购再贷款的设立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回购能力和意愿,增强市场信心和股东回报。
投资建议
央行设立的两项工具为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来源,增强市场稳定性的同时提高了券商的加杠杆能力,ROE 水平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行业并购重组提速,竞争格局优化,而且当前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备较高安全边际,建议关注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头部券商,维持行业“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
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导致权益市场波动加剧;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行业监管趋严及竞争加剧导致相关业务收入短期下滑;券商并购重组进程不及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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