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金融行业周报:券业收益凭证新规落地;监管引导大力发展商保年金

罗惠洲 2024-10-27 13:25:17
机构研报 2024-10-27 13:25:17 阅读

  报告摘要

      本周(2024.10.20-2024.10.26)A 股日均交易额17,863 亿元,环比增加6.3%,同比增加134.0%。2024 年四季度至今日均成交额20,598 亿元,较2023 年四季度日均交易额增加148.5%。2024 年至今日均交易额8,554 亿元,较2023 年日均交易额减少2.0%。投行:本周发行新股4家,募集资金16.6 亿元;本周上市新股3 家,募集资金17.9 亿元。2024 年至今,A 股IPO 上市76 家,募集金额512.5 亿元。2023 年,A 股IPO 上市313 家,募集金额3,565 亿元。两融:截至2024 年10 月24 日,两市两融余额16,588.37 亿元,环比增加4.02%,较2023 年日均水平(16,057.97 亿元)增加3.30%。两市融券余额94.8 亿元,占两融比例为0.57%。

      本周(2024.10.20-2024.10.26)非银金融申万指数下降0.28%,跑输沪深300 指数1.07 个百分点,位列所有一级行业第30 名。细分板块来看,证券板块下降0.99%、保险板块上涨0.92%、多元金融上涨0.93%、互联网金融上涨3.84%、金融科技下降1.11%。电投产融(+61.37%)、仁东控股(+21.34%)、天风证券(+17.82%)、ST 亚联(+12.31%)、国海证券(+11.04%)涨幅靠前。海通证券(-11.01%)、中粮资本(-9.17%)、国泰君安(-6.71%)、拉卡拉(-6.21%)、新力金融(-3.71%)跌幅靠前。

      券商:收益凭证新规落地

      10 月25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明确业务定位、健全规则体系、全面规范发展”的思路,明确了收益凭证发行全流程业务规范和监管要求,主要包括明确业务定位、强化风险管控、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发行销售行为、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强化监测监管六方面内容。收益凭证是证券公司在场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作为证券公司场外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拓宽证券公司流动性管理渠道、提升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券商收益凭证业务的制度空白,不但有助于促进和规范券商债务融资工具的使用和相关业务的开展,还将进一步促进了其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以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与防范,从而提升券商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同时,《管理办法》还设置了最长不超过两年的过渡期安排,以稳妥推进存量收益凭证整改,减少对行业的影响。

      保险:“新国十条”后首个配套文件落地,大力发展商保年金

      10 月23 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明确商业保险年金(下称“商保年金”)概念,并提出推动业务发展、加强监管的相关举措。9 月11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被称为保险业“新国十条”。9 月27 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提到,监管正在把这十条内容细化成具体的工作举措,后续会陆续推出。此次《通知》正是保险业“新国十条”下发后出台的首个配套文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和长期资金管理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下一步将以《通知》发布为契机,推动保险公司加快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打造人民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我们认为,《通知》将商保年金统称为第三支柱,提高了年金型保险的地位和价值。保险公司有望抓住新机遇,推动年金型、长期储蓄型保险业务的发展,同时研究和开发具备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商保年金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养老需求,推动养老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

      政策效果不及预期;宏观经济下行风险;资本市场剧烈波动;自然灾害风险。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