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化工行业点评:UCO出口退税取消 SAF迎来发展新机遇
事件:11 月1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 年12 月1 日起,取消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的出口退税。作为生物航煤(SAF)的重要原料,工业级混合油(UCO)位于本次取消退税产品清单之中。
点评:
取消退税或将削弱UCO 出口,打破业内低质竞争循环。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4 年1-9 月我国UCO 出口数量为212.46 万吨,同比+54.64%,但出口平均单价仅为6355.48 元/吨,同比-8.57%,在出口量大增的情况下出口单价反而下滑,或反映了中国UCO 企业出口价格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受到挤压。根据卓创资讯,截至11 月15 日,UCO 港口出口价约6800 元/吨,参考现行UCO 退税率为13%,预计取消出口退税后,补贴将对应减少约884 元/吨,若继续出口,国内UCO 企业或将承受更大成本压力。海外方面,美国为我国UCO 的最大进口国,2023 年中国向美国出口83.41 万吨UCO,供应了美国50%的进口量。2024 年则进一步增长,1-9 月中国向美国出口95.51 万吨UCO,同比+108.13%。但考虑到特朗普宣布将任命李·泽尔丁担任美国环境保护署署长,其被视为生物燃料行业反对者,或不利于美国生物质能源发展,未来美国这一中国UCO 最大购入国的进口需求可能减少。综合来看,我们预计国内UCO 企业或将改变出口策略,更多转向国内销售,依赖退税补贴让利外国的竞争格局有望被打破。
UCO 资源存在供给上限,取消退税利于原料自给。截至2021 年中国餐厨垃圾产量为1.21 亿吨,按5%潜在含油率对应约600 万吨UCO 供给。根据发改委调查数据,综合考虑消费方式、资源集中度、可收集范围、以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其他形式废弃油脂等因素后,每年实际可供UCO 收集量上限约为800 万吨。但由于废弃油脂产生源头众多、分布广泛,集中收集较为困难,据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和德勤中国,我国餐饮废弃油脂收集利用量仅约340 万吨,以HEFA 生产路径下全流程约60-70%的收率假设计算,对应此原料可供应生产约204-238 万吨SAF。即使全部利用,也与航空业长期减碳所需的SAF 原料数量相去甚远,同时UCO 还会用于酯基生物柴油、烃基生物柴油等领域的生产。一旦SAF 需求端放量,现有UCO 原料将远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因此我们认为,在UCO 供应长期紧俏的背景下,当前时点取消出口退税一定程度保障了原料自给能力,或有效降低国内生产商的原料成本。同时考虑到海外综合原料成本或因我国UCO 出口减少而抬升,综合来看或将提升我国生物质燃料的全球市场竞争力,并引导生物质燃料行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有利于扶植更高产品附加值的生物柴油与SAF 产业。就SAF 而言,按60-70%的总收率我们测算,在其他费用不变的情况下,参考前文计算得到的退税补贴金额,UCO 价格若下降884 元/吨,SAF 单吨盈利有望增加947-1105 元/吨,对相关企业利润增厚效果显著。
近期国内政策密集催化,SAF 需求或加速释放。近年来国家重视生物质燃料发展,出台多项SAF 相关政策,2022 年中国民航局《“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提及要力争2025 年当年SAF 消费量达到2 万吨以上,“十四五”期间消费量累计达到5 万吨,在定量层面给出了SAF 消费目标。后续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 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等顶层规划均提及鼓励发展SAF,政策基础逐步夯实。2024 年9月,中国民航局启动了12 个航班的SAF 应用试点工作;次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 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及:1)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2)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在船舶、航空领域的试点运行。一系列政策有望加速推动实际应用落地,催化SAF 需求释放。
建议关注标的:海新能科、嘉澳环保、卓越新能、鹏鹞环保。
风险提示:SAF 相关政策推广力度不及预期、贸易摩擦风险、民航相关燃料需求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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