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财政数据简评
10 月财政数据简评
(一)10 月税收收入同比转正,非税收入高增,带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提速。
10 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5%,增速较上月加快3.0 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8%(前值为下降5.0%),为年内同比首度转正,非税收入同比增长39.6%,增速较上月的25.2%大幅加快。
10 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提速,且税收收入同比实现回正,一方面与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减退有关,另一方面,也因在9 月底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后,政策效果初显,10 月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普遍回升,带动税基改善。
具体来看,四大税种中,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收入10 月同比较上月均有明显回升,是当月税收收入同比转正的主要拉动。其中,增值税收入同比降幅较上月大幅收窄10.9 个百分点至-1.2%——同比仍延续负增,主要受PPI 同比续降拖累;消费税收入同比回正至10.2%(前值-16.3%),除因基数走低外,也与当月汽车等应税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大幅回升相印证;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回正至5.6%(前值-1.8%),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出台的个税减税政策翘尾减收影响减退,以及10 月二手房交易大幅升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0 月印花税收入同比增长25.9%(前值-19.5%),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高增152.5%(前值-32.2%),主因央行推出两项针对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股市上涨动能增强,10 月证券交易活跃度明显升温。
10 月其他主要税种收入增速虽普遍放缓,但主要受非基本面因素影响。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速放缓至5.2%(前值25.4%),主要源于此前两个月为企业所得税小月,同比高增后自然回落;房地产相关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收入同比降幅均有所走阔,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基数抬升,以及10 月房地产成交量扩大尚未在相关税收中充分反应;而从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种整体来看,10 月同比增长2.3%,增速较前值-2.1%有所回升,与当月房地产市场景气回暖相印证;在汽车销售增速加快背景下,10 月车辆购置税收入同比降幅扩大至-20.1%(前值-18.5%),主因去年同期基数走高,以及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大幅提高。另外,10 月进口增速转负,拖累当月进口相关税种收入同比降幅有所扩大。
非税收入方面,近期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提到,“今年以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盘活政府存量资源资产,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保障财政支出需要”。在此背景下,10月非税收入同比增速大幅加快至39.6%,1-10 月累计同比增长15.3%,增速显著高于同期税收收入累计同比(-4.5%),为稳定财政收入、保障财政支出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10 月8 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强调,“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罚没收入一般占非税收入的10%左右,10 月政策效果或尚未充分体现。
(二)稳增长政策力度加码以及财政收入端改善带动下,10 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显提速。10 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0.4%,增速较上月加快5.2 个百分点。当月各分项支出增速普遍加快,其中基建类支出提速势头显著——10 月基建类四项支出合计同比增长29.3%,增速较上月大幅加快25.8 个百分点。这表明,伴随增量财政政策推出,财政支出端加大了对稳增长领域的投入。民生类支出中,10 月科技和卫生健康支出同比两位数增长,且增速较上月明显回升,同时,社保就业支出连续第二个月同比高增,当月同比较上月进一步加快3.6 个百分点至16.0%,显示当前政策面正在加大对稳就业的支持力度。
(三)10 月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速改善,带动政府性基金收入降幅收窄。10 月当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10.0%,降幅较上月收窄4.2 个百分点,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下降10.5%,降幅较上月继续收窄8.3 个百分点。这一方面受当月土地市场边际回暖带动,另一方面可能也与土地出让金收入年底加快入库有关。专项债资金加快投放背景下,10 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同比高增。10 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同比增长47.9%,增速较上月加快13.7 个百分点。我们判断,这主要与稳增长政策发力背景下,专项债资金加快落地投放有关。
(四)整体上看,10 月广义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4%,增速较上月加快4.0 个百分点,广义财政支出同比增长20.4%,增速较上月加快7.8 个百分点。广义财政支出明显提速,一方面由于收入端改善对支出的约束减弱,另一方面也因增量财政政策陆续出台,财政扩张在新一轮稳增长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预计年底前两个月财政支出端将保持发力强度。尽管目前财政收入端仍然偏弱,财政平衡压力较大,但财政部此前表示“有充足的政策工具和资源,能够保障今年全国财政收支实现平衡,重点支出力度不减”,主要手段或包括安排央企或央行上缴利润、动用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存量资金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1 月8 日人大常委会通过增加6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同时,从2024 年开始,我国还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 亿元用于化债。两项加起来,合计能够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其中,6 万亿元债务限额已下达地方,11 月中旬以来,各地开始启动用于置换隐债的再融资专项债发行。我们认为,化债相关安排虽然不能直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可以让地方政府“腾挪”出原本用来化债的资金,用于稳增长和巩固“三保”,这将对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保持地方财政支出力度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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