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动态:拓宽收购资产范围 着眼中长期发展
行业近况
2024 年11 月15 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拓宽不良资产收购范围,细化不良资产业务从收购、管理到处置全流程的操作规范,明确可开展围绕不良资产相关的咨询顾问等轻资产业务。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仍处在出清存量风险和优化调整业务结构的阶段,我们认为此次《办法》更着眼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中长期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国有AMC中长期聚焦不良主业、提升专业能力。
评论
对此前政策框架进行整合更新,以适配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模式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特征。四家主要国有AMC在商业化阶段针对不良资产的收购来源、资产类别和风险特征积极探索差异化管理处置方式,同时拓展咨询顾问等轻资产业务。监管部门此前针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转让、收购、管理、处置等资产类别和业务环节分别出台单独监管政策(如图1),《办法》对此前监管政策进行整合更新,并与《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等金融机构风险政策衔接,从而推动AMC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专业能力和经营效率。
拓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范围。《办法》明确AMC可收购金融机构持有的“虽未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但符合《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定义的重组资产”以及“其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相较62 号文、474 号文中提及的涉及债委会、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债务人公开债违约、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本付息后再次逾期等金融资产收购范围进一步拓宽。1H24 末上市银行重组贷款占比0.39%,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占比1.60%、高于不良率4bp。此外,《办法》也细化了非银机构资管产品、非金融机构可收购资产范围。
强调风险化解定位,指明轻资产转型路径。《办法》明确AMC可开展咨询顾问、受托处置不良资产、托管高风险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清算组成员、担任公司信用类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其他与不良资产相关业务,充分发挥不良资产处置经验数据和人力资源优势,提供金融风险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重组、企业破产重整等专业咨询服务。我们认为《办法》一方面强化AMC金融风险化解的功能定位,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鼓励AMC在传统收购处置业务收益承压阶段,通过输出资产价值盘活创造的经验,拓展轻资本低风险的增量盈利来源。
估值与建议
维持中国信达、中信金融资产当前盈利预测与目标价不变,建议关注国有AMC改革转型进度。
风险
存量风险出清进度缓慢,不良资产处置端价格超预期下行。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