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行业电改系列:我国首部能源法问世 安全和低碳成为主基调

陈子坤/纪成炜/陈昕 2024-11-23 11:30:09
机构研报 2024-11-23 11:30:09 阅读

  核心观点:

      事件:据中国人大网,11 月 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该法将自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历经 19 年,数易其稿后加快获批,显示当前中央高度重视能源行业发展。阶段一:06 年,原国家能源办牵头起草,08 年向国务院提交《能源法》送审稿。阶段二:15 年,国家能源局牵头重修《能源法》送审稿,至 20 年形成第二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阶段三:

      司法部20年开展立法审查工作,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修改完善《能源法》草案,获得国常会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4年4月、9月、11月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

      《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具有基石地位的综合性、纲领性法律。目前我国能源领域的法律政策体系由《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核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六部法律以及若干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立法、规范性文件等组成,《能源法》将对上述法律法规等起到统领作用。

      《能源法》分为 9 章,对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对比全国人大首次、二次审议稿和表决通过稿的变化,能够发现对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源网荷储四大环节的要求逐次提升:①积极推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第5 条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前增加“积极”,第 22 条增加“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加第 25、26 条强调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开发,增加第78条对外国歧视性政策(特别是针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反制。②加快电网建设。增加第 31 条强调“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③挖掘用户侧潜力.第 34 条增加“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第 35 条将“县级以上政府”改为“国家”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强调“完善阶梯价格、分时价格等制度”。④推动储能、氢能发展。增加第32、33条强调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氢能开发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投资建议:①风电光伏,建议关注日月股份、金雷股份、大金重工、海力风电、隆基绿能、爱旭股份、晶科能源、通威股份等;②电网,建议关注思源电气、许继电气、平高电气、中国西电、四方股份等;③用户侧,建议关注涪陵电力、南网能源、特锐德等;④储能,建议关注阳光电源、上能电气、德业股份、艾罗能源、华宝新能等。

      风险提示:配套政策出台不及预期,电力系统出现安全稳定风险,能源转型成本过高致使转型减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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