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REITS系列:交易所发布REITS定期报告指引

刘璐/陈蔚宁 2024-12-03 15:43:17
机构研报 2024-12-03 15:43:17 阅读

  披露指引增强了信息透明度与可比性。多数规则在已有的披露实践中已有所体现,同时,披露指引还结合REITs的特点,增加了对重大资本性支出、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公募REITs承诺等项目的披露要求。

      披露指引要求在评估报告中预测全周期现金流、解释可供分配金额调整项的变化、披露各行业关键运营指标,增强了REITs定期报告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了信息的可比性。

      此次披露指引的原则与重点,我们认为值得关注的有:

      1、关注变动,需披露现状、原因、持续性及应对。(1)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超过10%,说明原因。(2)年度评估结果与前一次差异在10%以上的,说明原因。(3)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指标,主要资产负债科目、主要利润科目、毛利率及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率等财务指标,同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需说明金额、解释原因、持续性及应对措施。

      (4)年度报告中,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减值比例超过10%的,应披露减值原因、已采取措施或拟采取措施。(5)年度报告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超过10%的,应当披露变动原因以及金额。

      除对财务指标、经营指标的变动做出解释外,所使用的会计规则与往期不同的,也需做出解释:(1)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2)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方式、收费公路摊销方式等调整的。

      对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也需做出解释。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已经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披露具体情况、原因、持续性、应对措施,并分析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业绩、现金流、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2、关注业绩与预期之间的差距。(1)可供分配金额与募集刊载的预期差异超过10%,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应对措施。(2)年度评估报告需披露基础设施项目整体全周期的现金流预测,实际产生的现金流与预测值差异在20%以上的,需披露差异金额、原因及应对。

      3、关注占比高的项目,关注这些项目的稳定性和未来计划。(1)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披露交易公允性、客户稳定性。(2)超过年收入10%的资本性支出,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资本性支出使用情况。(3)年度报告中,对重要的投资性房地产单独披露评估报告(或评估说明、市场价值调研报告)。重要的投资性房地产,指的是价值变动占净利润或净资产比例超30%的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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