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与健康护理:外商独资医院扩大开放试点 丰富国内医疗资源多元供给

余文心/贺文斌 2024-12-05 09:58:17
机构研报 2024-12-05 09:58:17 阅读

  事件:11 月29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 部门公布《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试点方案》在审批准入方面,对外商独资医院的投资主体、级别类别、诊疗科目、诊疗活动、人员构成、数据安全等提出了专门要求;在审批程序上,由地市级卫生健康委初审,报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批;在执业管理方面,要求外商独资医院应当与国内其他医疗机构同样实行医疗质量管理,遵守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等。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监管。

      外商独资医院扩大开放试点,丰富国内医疗资源多元供给。当前我国医院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2023 年我国医院数量达到3.8 万所,其中三级医院有3855所,服务体系比较健全,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公立医院诊疗人次数占全国医院诊疗人次数的83.5%。引进高水平的外商独资医院,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在试点地区,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独资医院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对国内其他医院的发展也能够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医保方面,原则上,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规划、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达到医保各项管理要求的医疗机构,无论公立、社会办或是外商独资医院,均可按程序提出申请。我们认为,外商独资医院的扩大开放试点,有利于丰富国内医疗资源多元供给,将有望为满足我国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探索新的途径。

      风险提示。医保控费加剧风险,估值波动风险,新品研发失败风险,新品放量不达预期,新竞争对手进入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等。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