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规定期货公司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不得与其它业务活动混同

证券之星 2025-01-10 20:34:31
交易所公告 2025-01-10 20:34:31 阅读
证监会发布关于就《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明确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营销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业务进行商业性宣传推介的活动;规定期货公司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不得与其它业务活动混同;涉及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应当遵守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最新发布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