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公告

夏尔 2024-07-19 17:20:07
交易所公告 2024-07-19 17:20:07 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0月25日实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条文修订对照表

注:加删除线表示删除内容,字体加粗表示新增内容

修订方案

2021年11月26日版本

第九条 因套期保值交易、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等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因做市交易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公布情形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第九条 因套期保值交易、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等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因做市交易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