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
修改对照表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
原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第十九条 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情况,做市商可以享有交易手续费减收等权利。 |
第十九条 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情况,做市商交易所可以享有给予做市商交易手续费减收免、激励等权利。 交易所根据做市品种运行等情况设置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标准,并与做市商在协议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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