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2025〕1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4年12月情况如下:
处理自成交超限行为2起,频繁报撤单超限行为7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2起,共涉及客户21名。对13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对5家会员采取电话提示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23起,对涉及的95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
处理客户套保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5起,对涉及的5名客户采取谈话提醒、限制开仓、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对2组未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其中对1组(4名客户)采取股指期货合约限制开仓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对1组(2名客户)采取股指期权合约限制开仓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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