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期货交易规则

七羊 2022-08-12 14:21:59
期货学院 2022-08-12 14:21:59 阅读

一、交割单位

锌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锌,必须符合国标GB/T470-2008ZN99.995的各项规定,其中锌含量不小于99.995%。

(2)外型及块重。交割的锌应为锭,国产锌的每块重量为18-30公斤之间。

(3)每张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仓单的锌,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锌,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锌,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注:根据上期发〔2017〕18号文修订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