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期货提货单交割步骤是什么
铁矿石期货提货单交割时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一、在申请及配对时:
1、买方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一月第14个交易日期间内,每个交易日闭市前可以通过会员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意向申请,每笔申请只能提一个交收地点。闭市后交易所汇总并对外公布。卖方客户在买方提意向申请的第二个交易日下午14:00点前,根据上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买方意向,可以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多笔包含数量和交收地点的申请。
2、申请中也能够包括配对时参考的意向买方,单笔申请最多可以包含两个意向地点和两个意向买方。交易所在卖方提出意向申请当日闭市后,参考卖方提出的意向买方和意向地点,按照最大交割数量原则组织配对。配对后,交割配对持仓按配对日的结算价平仓。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的结算价,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
二、货物接卸时:
1、船预计到港或在港货物验收前3个自然日为通知日,卖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交货地点、货物预计到港日期、数量、船名、提单号等信息发送至交易所,通知日闭后,交易所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发送给买方会员。通知日后第三个自然日闭市前,买方的交割预付款和卖方的交割保证金应按配对合约价值20%补足。
2、卖方应最少在卸货前(或货物检验前) 10小时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到场监收。买方委托的质检机构应在卸货过程中或堆垛过程中进行抽样,货物检重以地磅或双方认可的其他计重方式为准。卸货完成当日,卖方根据港口出具的磅单,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明细,买方应在卖方填写交收明细当天进行确认。
三、卸货完成后:
1、卖方应及时完成报关,买方应及时完成货物品质的检验,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上述手续完成后, 卖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填写《交收确认通知单》。买卖双方并港口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卖方会员将三方确认后的有效提货单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报知交易所。卖方会向交易所提交《交收确认通知单》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2、交易所收到交收通知单后组织交收,审核无误后,于闭市后释放卖方交割保证金,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买方会员发送货款补齐通知,包括溢短款和升贴水。在交收日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根据《交收确认通知单》收取买方全额货款,并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其余货款在卖方提交了增值税发票后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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