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券商总裁“老鼠仓”
与公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 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 来看具体详情—— 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某祥先后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 湘财证券2020年至2023年共有7个自营证券账户,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某祥通过参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投资决策,通过“ZY”微信群与同事沟通交流,通过听取湘财证券自营部门副总经理黄某平工作汇报等多个渠道,知悉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投资信息及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持仓及盈亏变化等情况。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某祥控制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和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经重庆证监局查实,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8只,趋同交易金额6029.93万元。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14只,趋同交易金额256.93万元。上述账户累计趋同交易股票52只,交易金额6285.96万元,无违法所得。 此外,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某祥明示、暗示傅某东、朱某尧利用上述与湘财证券自营账户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孙某祥与两人均称见面或电话交流股票投资,孙某祥本人承认提示、建议两人交易相关股票。 经重庆证监局查实,傅某东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78只,交易金额7588.14万元,无违法所得。朱某尧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15只,交易金额4189.58万元,无违法所得。 重庆证监局还指出,孙某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某祥在湘财证券工作,借用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和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扣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部分,交易金额1.17亿元,盈利721.29万元。 罚没超1800万元 被监管禁入市场5年 针对重庆证监局指出的一系列违规行为,孙某祥进行了申辩,申辩理由包括:案涉趋同交易股票是其自身研究判断选择的。相关趋同交易不符合典型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特征,且其主观上也没有“利用”的心理;也不构成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其认为未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没有损害湘财证券实际利益,趋同交易也并未获利,违法行为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希望减轻、从轻处罚。孙某祥还认为监管对其违法行为所涉金额计算有误。 重庆证监局认为孙某祥的申辩不成立。最终,重庆证监局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孙某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以罚款721万元。 二、对孙某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孙某祥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以上合计共处责令孙某祥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 同时,重庆证监局指出,孙某祥作为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孙某祥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编辑:晨曦 校对:纪元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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