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老鼠仓”
1月10日晚间,辽宁证监局披露一则罚单显示,某保险资管前投资经理刘某义因本人参与及明示他人参与趋同交易,最终,对其没收违法所得2077.32万元,并处以4354.64万元罚款。罚没金额合计高达6431.96万元,还被禁入市场10年。
据罚单披露,刘某义本人参与、明示他人参与的趋同交易违法所得分别为2077.32万元、395.36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分别超20亿元、13亿元;趋同金额占比均超50%;趋同交易均超百股。
趋同成交金额合计超30亿元
1月10日晚间,辽宁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刘某义任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期间,刘某义先后担任资管公司15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经理助理及投资经理,因职务便利知悉其所管理的产品账户股票投资交易的未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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