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
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贤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张贤明先生与深圳市中小担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可转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可转债比 债余额比例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张) 例(%) (%)
深圳中小
张贤明 否 800,000 88.43 9.27 2024-10-28 2025-1-8
担
注:上述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5年1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持有可转 剩余质押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剩余质押可
债占公司 可转债占
持有数量 押前质押可 押后质押可 转债占其所
股东名称 可转债余 公司可转
(张) 转债数量 转债数量 持可转债比
额比例 债余额比
(张) (张) 例(%)
(%) 例(%)
张贤明 904,697 10.48 800,000 0 0 0
注:本公告中数据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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