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 公司关于新增利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利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一、“利民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
“128144”。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2021 年 3 月 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6 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2 月 2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当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8.35 元/股。
二、“利民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7 日,累计已有 752,200 元(7,522 张)“利民转债”转换成
公司 A 股普通股,占发行总量的 0.0768%;累计转股数为 67,626 股,占“利民转债”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0.0182%。
三、关于确认及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
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2 元/股,回购资金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01 月 20 日、2025 年 2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为“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实施
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 14,053,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08%,最高成交价为 8.1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6.09 元/股,交易总金额 100,001,505.5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有人名称: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0116
四、其他事项
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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