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兑付暨摘牌公告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857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4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3 月 24 日
兑付日:2025 年 3 月 25 日
摘牌日:2025 年 3 月 25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支付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第一期)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方案
按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三年(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3.48%。每 10 张“22 东北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
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4.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7.8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4.8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四、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3 月 24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东北 01”持有人。
五、债券本息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21〕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咨询联系人:王雪
电话:0431-85096675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周添、张天
电话:0512-62938580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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