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中核科技”(股票代码:000777)进行估值调整,自2025年1月3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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