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3-6月份LNG运力竞价交易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2-26 06:36:24
期货学院 2025-02-26 06:36:24 阅读

SHPGX导读为优化LNG槽车运输业务管理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市场化定价的原则,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拟于近期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LNG运力竞价交易,通过线上交易选择定期的LNG运力承运商。相关内容如下。

为优化LNG槽车运输业务管理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市场化定价的原则,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物流”)拟于近期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交易中心”)开展LNG运力竞价交易,通过线上交易选择定期的LNG运力承运商。相关内容如下:

一、交易时间

2月27日(星期四)10:00-11:30

第一标段开始时间10:00

第二标段开始时间10:20

第三标段开始时间10:40

第四标段开始时间11:00

第五标段开始时间11:20

(每个标段开始时间可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调整)

二、交易模式

登陆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入“竞价交易”-“运力交易专场”-“液化天然气”。

标段明细表:

注:如因运输路线调整导致的运距变化,将按实际运输距离作为结算依据,运输单价不变,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双方均认可该运距,并同意作为运输费用的结算依据。

三、注意事项

1.运送区间内站点日承运量参照上表,此承运量仅供参考,具体承运量按实结算。

2.此次竞价提气地点为福建LNG接收站或漳州LNG接收站,竞拍方在竞拍时应确认竞拍标段的提气地点。

3.所有单个标段限一家企业中标,同家单位可在运力允许的前提下,可竞拍多个标段。

4.合同期限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为确保计划顺利执行,所有竞拍单位的每日最低运力储备不得低于我司规定的数量。若由承运方原因未能够提供每日最低储备运力导致计划未能完成的,我司将从承运方当月竞价总量中扣减相应的运量,并按合同内规定进行处罚。

6.所有参与竞标的单位,在成功竞标后,不得在未经我司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执行。

7.所有参与竞标单位,均默认接受我司的应急运力绑定条款,应储备充足的运力供我司应急保供调配。其中:当日完成的协运车次达到本标段中标车次140%以上的部分视为应急运力(遇小数时取整数部分)。应急运力运费分段结算,应急运力在140%-200%之间的运费按该标段中标价格的110%进行结算;应急运力超过200%以上的运费按该标段中标价格的120%进行结算。

8.应急运力绑定条款将写入合同,所有参与竞标的单位均应按要求履行合同约定。

四、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

获得交易资质的承运方应在交易前入金并确保资金充足。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交易保证金:按20元/吨*成交吨数冻结,待履约完毕,经双方确认释放交易保证金。

2.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为10元/趟次(释义:按装载量20吨/车计算,每承运20吨算作一个趟次)。

五、参与资格

参与报名的承运企业及其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应满足:

1、通过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审核发布的“道路运输承包商名单”的单位。竞拍方均需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内设有办公驻点,便于我司开展安全监督及资质审查;

2、竞拍相应标段时,车辆、驾驶员应可进入对应的福建LNG接收站装车;

3、良好的履约能力。

参与竞标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供我司审核: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内)

3、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车辆营运证、行驶证);

4、司机、押运员证件(包含但不限于:符合槽车准驾车型的驾照、押运员证等);

5、车辆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验材料(安全阀、压力表、罐检等)

6、福建LNG接收站装车证明(人员、车辆入场通行证)。

请有意愿参与中闽物流运力竞价交易的承运企业完整填写LNG运力交易报名表及提供报名材料(见附件1),并于2月26日9:00前发送至LNG@shpgx.com、65529044@qq.com、527755920@qq.com,通过资质审核方可获取参与资格。

六、合同执行

1.合同生效:买卖双方登录上海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输入交易指令并达成交易即视为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合同即行生效。

2.运输计划:双方根据电子合同执行,承运方应明确运输车辆和人员信息。

3.运费结算:双方根据实际运输货物数量、里程进行线下结算,运输单价以生成的合同为准。

4.未获得我司允许的情况下,中标方不得将运输量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进行承运。

5.违约处理:如中标承运方无法根据竞拍结果提供相应运力,中闽物流有权利选择其他承运商提供相应服务,相关损失由中标承运方承担,中闽物流可扣除中标承运商保证金;如损失金额超出保证金,中标承运方应向中闽物流支付超出部分金额。未尽事宜,按照中闽物流与中标承运商签署《液态天然气联合运输合同》电子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由于我司运量系根据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能源)所提供的计划为基础,结合实际运输条件,综合编制委托运输计划至交易平台交易。鉴于福建新能源计划弹性较大,应允许我方在交易平台实际成交委托运量与实际发生的运量有所的浮动,计划的浮动量为±40%。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林琦宁13696950053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黄丽 17720859673

上海交易中心:刘老师18321929131,钱老师19895359999

本次竞价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活动解释权归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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