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1-16 18:36:53
机构研报 2025-01-16 18:36:53 阅读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已触发
      “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
      使“伟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开始重新起
      算,若再次触发“伟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
      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权利。
  一、    “伟 22 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交易,债券简称“伟 22 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
止,即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8 年 7 月 21 日。“伟 22 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一)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价格由 32.85 元/股调整为 32.7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1)。
   (二)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起,“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三) 因“伟 22 转债”实施修正条款,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伟 22 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 32.56 元/股调整为 28.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4-058)。
   (四)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二、   “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不向下修正“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算,自 2024 年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已触发“伟 22 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伟 22 转债”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
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
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
下修正“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及“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
下修正方案。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 22 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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