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行业跟踪报告:出版公司业绩预期修复 关注头部公司分红&收并购进展
事件:1)12 月17 日,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引导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现金分红节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2)12 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提供了延续至27 年12 月31 日的税收优惠政策。
点评:传媒板块中地方国有出版公司基本面普遍优质、现金流稳健,致力于顺应政策要求,保证长期健康的分红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后,地方国有出版公司2024-2025 年归母净利润预期相较之前将有所上修。
我们梳理了18 家上市地方国有出版公司的核心财务指标:
1、地方国有出版公司基本面较为优质、抗风险能力较强23 年有6 家地方国有出版公司满足收入在100 亿以上同时扣非归母净利润在10 亿以上,整体的收入、利润规模相对较大,6 家公司分别为凤凰传媒、中南传媒、山东出版、新华文轩(A+H)、浙版传媒、中文传媒:1)从收入增速来看,新华文轩(A+H)/中南传媒/山东出版19-23 年收入复合增速分别为8%/7%/6%,头部出版公司教材教辅出版和发行收入保持稳健,并且研学等教育服务业务亦能带来一定增量;2)从利润增速来看,凤凰传媒/新华文轩(A+H)/浙版传媒19-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速分别为15%/11%/8%。其余公司收入、利润大多保持较为稳定的正增长态势。
2、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落地,业绩预期料将上修23 年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明确延续。2023 年 10 月 23 日成文的《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表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出版公司距离转制注册日大多超过5 年,因此市场预期出版企业24 年起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24 年出版公司财报可得,大部分出版公司均按照约25%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缴纳或者计提(低于25%的税率主要系部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或子公司为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政策,或子公司转制时间不足五年等)。
受所得税缴纳或计提因素影响,大多数地方国有出版公司24 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均大幅下滑。 头部公司24 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下滑幅度多达20%以上,新华文轩(A+H)归母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小(5%)。但从利润总额角度看,头部地方国有出版公司24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多保持正增长,新华文轩(A+H)/中南传媒/山东出版利润总额增速分别为8%/5%/5%;但部分头部公司利润总额有所下滑,其中凤凰传媒小幅下滑2%,主要系部分评议教辅收入确认延后所致,浙版传媒、中文传媒利润总额下滑幅度较大,分别下滑29%/19%。
12 月11 日《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 2024-2027 年继续适用,并指出对已转制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在公告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因此,此前受到所得税影响的地方国有出版公司24-25 年归母净利润预期将有所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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