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
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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