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鼎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2-26 06:46:00
基金 2025-02-26 06:46:00 阅读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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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做市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REIT,基金场内简称:金隅智造,扩位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REIT,基金代码:50809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2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本基金提供做市服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2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为本基金提供做市服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3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为本基金提供做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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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毓恬冠佳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及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毓恬冠佳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3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毓恬冠佳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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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92;基金扩位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REIT;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的规定,本基金自2025年2月26日起开通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具体业务按照各销售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参与基金通平台的基金份额转让,应当充分知悉基金通平台做市转让相关业务规则、转让流程及拟转让品种的投资风险,审慎、合规开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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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REIT”,场内简称“金隅智造”,扩位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REIT”,交易代码:508092,上市首日证券简称:N金隅,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2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2025年2月25日,本次上市交易份额数量为101,364,652份(不含有锁定安排份额)。本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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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2月26日起调整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5年2月26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人民币)(005698)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美元现汇)(019447)或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美元现钞)(019448)的金额分别均应不超过7500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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