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专题报告:特殊再融资债分配逻辑几何?

证券之星 2025-02-14 03:20:09
股市要闻 2025-02-14 03:20:09 阅读

  隐债置换存在共性分配逻辑

      第一轮(2019 年)以置换债推进存量债务的置换;第二轮(2020-2021 年)以试点形式聚焦建制区县,由于本轮再融资债券在募集资金投向中明确表述为“偿还存量债务”,因此被市场称为“特殊再融资债”;第三轮(2021 年)聚焦经济发达地区,试点探索隐性债务清零路径;第四轮(2023 年)在“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下,覆盖债务集中区域;第五轮(2024-2026 年)以三年实施的6 万亿元置换限额,辅以4000 亿元结存限额,优化地方债务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除第三轮外,其余轮次均优先支持债务负担较重或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形成高风险优先、规模适配的共性逻辑。

      建制区县试点工作逐轮扩容

      建制区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试点申报需经过市级推荐、省级上报、省内初审和国家级答辩四步筛选,最终确定纳入名单。试点申报条件要求债务风险等级为红色或橙色,2023年新增非标债务占较高等债务结构条件,同时未入选名单的地区可通过完善方案争取后续机会。试点政策虽以建制区县为核心,但执行中覆盖范围已延伸至地市级,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精准性。

      特殊再融资债存在三类分配逻辑

      通过梳理五轮隐性债务置换,可以总结出三类主要的分配逻辑。首先,特殊再融资债优先支持隐性债务压力较大的地区,具体来看主要存在四个考量因素:一是债务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优先分配,体现出高风险地区优先化解的原则;二是隐性债务基数大成为重要依据,高债务规模和高债务率的地区更容易争取资金支持;三是隐性债务结构的复杂性被纳入考量,例如优先支持高利率、短期风险突出的债务置换,从而优化债务结构;四是提前制定和披露化债计划的地区具备更强的竞争力,显著提升了争取化债资金的效率。

      其次,从第三轮“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试点逻辑来看,债务管控较好的地区,如北京、广东和上海,依靠稳健的债务管理,率先获得额度分配,实现隐性债务清零,成为地方财政治理的示范区域。最后,在第五轮化债中,部分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也可能获得化债支持,尽管其债务状况相对较稳健,但因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能够获得额外资金扶持,以推动经济长期发展。

      以上分配策略在化解高风险地区债务的同时,也为优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债务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风险提示

      1、数据统计误差或有遗漏;

      2、测算缺乏统一口径;

      3、公开信息有限;

      4、推测的方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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