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点评报告:新能源全面入市新政出台 差价结算机制稳定盈利预期
2 月9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深化新能源入市机制,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1)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
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2)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3)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2025 年6 月1 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2025 年6 月1 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差价结算稳定项目盈利预期。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24 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占比已达到约42%,预计2025 年将新增风电、光伏装机约2 亿千瓦。由于新能源出力存在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其入市后实际获得的收入可能波动较大,尤其是2024 年以来现货市场全面铺开后,多省风光结算均价出现明显下滑,影响项目收益。本次改革提出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考虑各地目前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有助于进一步拉大现货峰谷价差,通过价格信号的方式引导用户增加低谷时段新能源的消纳。在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同时,引入“机制电价”并实施差价结算,为新能源收益波动提供了有效缓冲,有助于稳定企业盈利预期。与此同时,增量项目在竞价时按照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按照入选项目的最高报价确定,这种竞价机制能够合理限制结算价格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此外,由于新能源项目造价持续下行,新老项目成本差异较大,《通知》区分新老项目分类施策,能够在保持存量项目平稳运营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新增项目的机制电价,充分发挥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作用。
投资建议:本次改革对于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机制对于行业起到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促进电力资源有效配置;另一方面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稳定企业盈利预期,并引导新能源与调节性电源协同发展,助力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议关注全国性新能源发电龙头龙源电力、三峡能源等,以及地方性优质海风企业福能股份、中闽能源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行不及预期、风光资源不及预期、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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