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行业:《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点评:保险公司黄金投资五问五答

证券之星 2025-02-10 09:33:03
股市要闻 2025-02-10 09:33:03 阅读

  2 月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我们针对市场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梳理如下。

      1、此次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在低利率和资产荒背景下,近年来保险公司投资持续承压,尤其受房地产价格下滑、城投化债等因素影响,另类资产配置水平显著下降;叠加刚性负债成本压力,长期潜在利差损成为行业面临的重大挑战。而黄金作为多元化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具有风险分散、保值增值、避险属性和流动性强等多方面优势,和其他资产的低相关性也有助于构建稳健有效的投资组合,却在国内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中受到严格限制。

      因此,近年来关于放开险资投资黄金业务的呼声日益高涨,政策层面也在不断破冰探索。2020 年2 月《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2021 年5 月《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投资黄金等;2024 年6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在第十五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试点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合约及相关产品。

      我们认为,此次监管正式发文明确,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有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2、试点投资黄金的业务范围和参与主体包括哪些?

      (1)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2)试点参与主体: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中国信保、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太保财险、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

      3、试点保险公司的黄金投资比例要求是多少?

      《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根据我们测算,以各家公司2024 年三季度数据为基准,除中国信保外的剩余9 家试点险企当期合计总资产为19.7 万亿,按照监管要求,其最多能够向黄金市场投入1970 亿;若再考虑到中国信保(2023 年末总资产为1976 亿,对应黄金投资上限约20 亿)的规模,预计10 家试点公司最多将为黄金业务市场带来约2000 亿的投资资金。

      同时,试点保险公司投资比例计算应当全面、真实地反映投资情况,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以该业务黄金现货合约市值为统计口径,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该业务黄金持仓净敞口为统计口径,且单边的存续规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试点保险公司借出黄金规模应纳入投资比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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